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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岁吃“皇粮”十岁穿“官服”

1999-11-0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孙波 周健伟

以“苦甲天下”而闻名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西海固地区的同心县,沟壑纵横,十年九旱,目前尚有10%左右的群众生活在贫困线以下。然而,在这个人口仅33万的贫困县,吃“皇粮”者高达1.1万人,超编人员达2800多人。

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在这支超编大军中供养着不满十岁的“娃娃干部”、“书包干部”,四五岁的“学龄前儿童干部”。县粮食局长陈学文在1993年11月将他年仅九岁的儿子陈鑫“录用”为本局的合同制工人,仅一年多时间后,陈便通过关系,将其子“合法”地转为国家干部,1998年4月,陈又神通广大地将其子调入了令当地人仰慕的县检察院,使正在读初中的陈鑫“享受”上了月工资340元的干部待遇。随后,陈学文11岁的女儿陈庆,又“分身有术”,一边在小学读书,一边又堂而皇之地手持县委组织部的干部工资介绍信,踏进了县法院的大门。

无独有偶,县法院院长马少清也于1993年底将尚在上学的10岁的儿子马杰“招工”,并于1997年5月调入县检察院“转干”。令人不解的是,在上述人员的“转干”材料中既有县劳动人事局的公章,也有县组织部门的干部调令,甚至赫然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印,但相关表格上或没有签署日期,或没有办事人签名。

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,自1991年1月至1998年2月,同心县劳动人事局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,先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将340多人转为国家干部,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达80多人,其中涉及厅级干部三人,处级干部14人。在这批转干人员中,三任县委书记自己带头违纪,非法转干情况相当严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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